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慕華) 新《消法》實施後,消費者網上購物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但對量身訂做的訂製產品卻並不適用。5月4日,東莞市消委會發出消費提醒稱,去年以來收到的網絡訂購傢具投訴明顯上升,消費者網上訂製傢具不享有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因此在購買時一定與賣家明確是否享有“無理由退換貨”或退換貨條件和手續,並保留商家的服務承諾證據。
  東莞市市消委會5月4日稱,在去年12月,湖南聶先生在網上東莞的一傢具旗艦店訂購了一批貨值2萬多元的傢具,送貨後發現傢具顏色和工藝與網上描述的不一致、貨運損毀等情況,糾紛一直久拖不決。因為時間長,貨款已直接打到賣家賬戶,聶先生維權相當被動,於是向東莞市消委會投訴維權。鄧國平說,網購傢具起糾紛後,主要的難點在於取證困難。他指出,消費者只是通過圖片、文字瞭解產品特征,但圖片畢竟與實物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僅以網頁圖片舉證貨不對版的證據往往不充分。況且當前賣家通常以“產品眾多,未在網頁上架顯示”為由,要消費者下單拍下傢具的網頁鏈接並不是自己真正要購買發貨產品的鏈接,使得下單產品本來就已與實物不一致,出現糾紛時消費者更無據可依、無力申辯。
  “聶先生遭遇貨不對版就是由於這個原因無法舉證賣家貨不對版,維權以失敗告終。”鄧國平說,不僅如此,異地維權成本也很高,本來網購糾紛大多是異地維權,況且大件傢具萬一發生質量等問題爭議的確認、退換包裝運輸都相當麻煩,損毀的風險很大,責任更難以確認,維權成本較高。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印本頁責編:彭曉楓  (原標題:網購傢具不可無理由退貨 2萬元傢具款打水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p56opkod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